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大法官刘贵祥在致辞中表示,过去一年多来,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整体部署,努力营造仲裁友好型的司法监督环境,完成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仲裁实务中财产保全的若干司法疑难问题作出规定,为生效裁决的顺利执行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发布《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允许符合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选择境外仲裁的,并支持自贸试验区仲裁制度创新,对在自贸试验区逐步开展临时仲裁采取开放包容的态度;
第三,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强调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积极支持仲裁制度改革。
第四,于今年5月出台了《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归口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实行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归口办理制度。《通知》明确,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包括: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申请撤销我国内地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案件;申请执行我国内地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案件;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仲裁裁决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其他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还包括申请撤销内地仲裁机构仲裁裁决案件、执行港澳台及外国仲裁裁决案件以及涉及仲裁协议效力等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统一归口由涉外商事审判庭或合议庭办理。科学整合仲裁司法审查资源,由熟悉国际国内仲裁规律、精通仲裁法律和国际条约、有丰富经验的法官集中处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不仅将有力维护裁判尺度的统一,而且将进一步提高我国仲裁司法审查专业水准和办案效率,使我国成为少数引领国际潮流并率先实现仲裁案件专业化审理的国家之一,必将对中国国际国内商事仲裁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侧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仲裁司法审查程序和裁判尺度。深入贯彻司法公开原则,改革运行多年的仲裁效力及裁决否定性评价的内部层级报送制度,使听证程序更加公开、更加透明,有效保障各方当事人参与仲裁司法审查程序的权利。在这一点上我们主要是从仲裁司法审查的公开性、透明度、规范性和对当事人权利的程序保障角度,提出所谓的“诉讼化改造”,对司法审查诉讼改造。民诉法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我们是参照民诉法的一些规定,进行这方面的机制改革。深入调研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疑难问题,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制定新的仲裁司法解释,加强司法与仲裁的衔接与沟通,保证法律适用的正确性和仲裁司法审查标准的统一性。
二是规范有序支持自贸区开展仲裁创新。支持自贸区仲裁机构依法开展仲裁制度创新,鼓励自贸区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涉外纠纷解决,及时总结自贸区先行先试经验,为我国仲裁法未来的修改提供实践基础。
三是建立健全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数据信息集中管理平台。自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努力将信息化成果应用于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各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已全面建成,实现了看得见的“阳光司法”。2014年建成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每五分钟自动更新一次全国法院收结案数据,目前已汇集1亿多件案件信息,成为全球最大的审判信息资源库。目前,我们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建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数据信息管理平台。中国法律文书网现在上传已经达到3338万份,点击人数已经达到103亿多人次,点击访问的国家和地区达到200多个,在国际上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力。今后,人民法院办理的所有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将通过该信息管理平台实时汇集,并为法官提供类案参考、关联案件分析、智能检索、专题研究等大数据服务,便利法官办案,为确保司法公正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在我们的基本设想是,除了法院,仲裁司法审查所有过去历史性案件也要汇集到这个平台上来,当然,包括新收的案件,都能够及时在这个平台上展现出来,为理论界学术研究、仲裁机构仲裁人员、法官,提供这方面的参考依据。同时,我们也期望,法院的这个平台能够跟贸仲委等有关仲裁机构建立互联互通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四是健全“一带一路”司法服务与保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多元纠纷解决理念,加强“一带一路”司法服务和保障机制建设。充分尊重中外当事人法律文化的多元性,支持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实现诉讼、仲裁与调解的有机协调和优势互补。提升我国纠纷解决机制的国际竞争力和公信力,不断满足中外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多元需求,为“一带一路”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贸仲委副主任卢鹏起在致辞中指出,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快速推进,在新形势下,国际仲裁又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高点。面向未来,中国仲裁当以专业化、信息化、品牌化为指引,创新发展思路,着力拓展更加多元化的仲裁服务范围,并与各国仲裁界一道推动国际仲裁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应用。卢鹏起副会长还就深入推进国际仲裁发展需要特别关注的一些领域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构建互联网+仲裁。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了互联网全球化时代,互联网无处不在。网络世界的开放性、便捷性、高效性向我们发出了世界需要创新更适合互联网时代商事法律规则的信号,应运而生的中国互联网法院正是适应了信息时代发展的需要。互联网的发展对传统仲裁提出了新的挑战,也是国际仲裁法治建设的重大课题。国际仲裁应善于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创新“互联网+”仲裁的模式,探索网上争议解决机制,为当事人解决争议提供更便捷、灵活、高效的服务平台。
二是探索知识产权仲裁。在全球化大势下,知识产权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同时,随着跨境技术贸易的活跃发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日益增多。仲裁具有的独特优势,能够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知识产权跨境仲裁可以依据《纽约公约》在域外更广的范围内得到执行,可以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当事人合法权益。世界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快速仲裁程序,用以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需求。面对世界范围内科技贸易的发展,国际仲裁应加强对知识产权仲裁的研究,加大在知识产权行业内的宣传拓展,探索形成知识产权仲裁机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仲裁信息交流和受理平台,为保障世界智力成果作出贡献。
三是拓展PPP仲裁。本月初,在厦门召开的金砖国家工商论坛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讲话中谈到了金砖国家PPP合作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共同发表的厦门宣言中也提到金砖国家要“分享PPP经验,开展金砖国家PPP框架良好实践”。可以预见,PPP模式将在金砖国家的合作舞台上再放光彩。近年来,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PPP模式,通过社会资本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激发了市场活力,PPP领域的争议呈现逐步增多的趋势。今年5月,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贸仲委成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争议仲裁中心,致力于为化解PPP项目争议提供国际化、专业化的一流仲裁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我们也希望国际仲裁界、工商界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国际仲裁在PPP领域的广泛运用。
四是完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国际投资仲裁是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投资争端的主要方式。在国际上,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是专门受理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间投资争端最主要的国际仲裁组织。其他国际仲裁机构也有受理国际投资争端的实践。目前,我国仲裁机构尚没有受理投资争端案件,也没有一部国际投资仲裁规则。在中国对外投资、吸引外资快速增长的形势下,涉及中国当事人的投资争端不断出现。为顺应实践需要,贸仲委吸收借鉴国际投资仲裁成熟的经验,制定公布了《bt365开户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搭建我国投资争端解决平台,为投资争端当事人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我们愿贡献中国智慧,并希望与国际仲裁界一道共同完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为建立更加公平有序的国际经济秩序、法律规则作出努力。
(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在致辞中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稳步推进,商业活动的繁荣,商业交易的进一步拓展,一定会有更为广阔的空间。跨境贸易、投资、工程承包等商业活动的蓬勃发展将是必然的趋势。中国仲裁的进一步国际化将是把握时代机遇的必然要求,关于如何推进中国仲裁的进一步国际化,他分享了四点体会:
一是实现中国仲裁的进一步国际化,要深入推动中国仲裁理论研究的国际化。仲裁理论的研究是仲裁实践的基础。近年来,中国的仲裁实践快速持续地发展,中国仲裁理论研究也比较活跃,但如果我们冷静观察,可以看到,中国仲裁理论研究的国际影响力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当前,国际仲裁关注的一些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很多,比方说,商事仲裁的受案范围问题,快速程序、透明度、合并仲裁、第三方资助、电子商务证据,以及投资仲裁领域的投资法庭、上诉机制等等。在这些问题上,一方面我们要把中国专家的研究成果传播给世界,向世界传达中国的声音,影响并促进国际仲裁理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要在中国搭建平台,让越来越多的国际专家参与进来,贡献智慧,使中国成为国际仲裁理论研究的高地。
二是实现中国仲裁的进一步国际化,要积极推进中国仲裁实践的国际化。以贸仲委为代表的中国仲裁机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积累了良好的国际声誉,但总体而言,我们与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放眼全球,仲裁的国际竞争加剧,仲裁实践的发展演变方兴未艾。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包括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等,近期都相继改进和完善了自己的仲裁规则。国际这些机构规则的调整本身就给我们一个很大的启示,大家都在往前看。从中方来说,我们也应该继续苦练内功,迎头赶上。在我们已经走在前面的地方,要进一步加强探索;在我们还不足的地方,要补齐短板,积极借鉴国际上高水平的仲裁规则,对标最高水准的仲裁服务。当然,仲裁实践的国际化也包括把中国仲裁一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比方说我们非常重视调解和解等等,分享给世界,互学互鉴。
三是实现中国仲裁的进一步国际化,要大力推进中国仲裁专业人才的国际化。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国际化的仲裁需要国际化、专业化的人才。前天在敦煌我和郑必坚先生,中国公认的高端战略智库,探讨“一带一路”问题。郑必坚先生指出,“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在于人才,我认同他的这个判断。我认为这个判断也同样适用于仲裁领域。贸仲委近年来围绕国际化仲裁人才培养和储备做了大量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客观而言,中国总体上在这方面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不仅需要引进国外专家成为中国仲裁机构的专家,也需要有更多的中国专家出任国际仲裁的仲裁员。上个月,中国政府向世界银行所属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推介了8名中国籍专家,其中4名仲裁员,4名调解员。在推荐遴选工作过程中,我们非常看重仲裁的实务经验。我们这样做是为了使这两个名册能够成为更加活跃的名单,使中国的专家们更有机会审理国际投资仲裁案件,让中国籍专家能够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中国的形象。
四是实现中国仲裁的进一步国际化,要有更为广阔的国际化和市场化的视野。支持国际知名商事争议解决机构进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目前已经有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了代表处和办公室。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说中国仲裁机构将面临强大的竞争压力,也有人说中国的仲裁市场有被瓜分的风险。事实上,如果大家留意的话,联合国中央产品分类,也就是WTO经常谈判时说的CPC,专门有一项服务叫仲裁和调解服务,指的是包括为解决劳工与管理层之间、企业之间和个人之间的争议进行仲裁和调解的辅助服务。在WTO,仲裁和调解服务被视为商事服务的一种,这也提示我们,在推进仲裁事业发展时,既要有定分止争的解决争议的公益视角,也要有市场的视角。经济全球化和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中国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不能老是盯着国内市场,更要有国际视野,由于担心中国市场被侵占,而拒竞争者于门外是没有出路的。中国市场本身就是国际市场的一部分,竞争无处不在,对于中国仲裁市场来说道理同样如此。
(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在致辞中表示,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投资风险的防范以及东道国权益的维护,是“一带一路”法律保障体系当中的重中之重。争端解决机制是“一带一路”法律保障体系中不容忽视的内容,只有选择独立、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机制,才能保障“一带一路”建设长期健康和稳定的发展。加快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建设,优化“一带一路”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我国仲裁机构的影响力,以及有计划的引导投资主体在项目初始就设计好仲裁作为争端解决机制,十分重要。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及其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我国律师业需要与各仲裁机构进一步加强在争议仲裁领域的合作,加大培养更多熟悉国际法并精通外语通晓仲裁业务的法律专业人才,他们既可以作为专业的律师,直接为投资主体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服务,也可以进入到相关仲裁机构成为仲裁员,成为仲裁的代理人,既提高了中国律师的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也提升了中国仲裁的专业水平和公信力。中国律师愿与贸仲委等权威仲裁机构一道,探索仲裁支持贸易投资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和充分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保障沿线双边投资协定、自贸区协定的履行,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制保障工作提供多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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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闭幕式致辞中指出,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是中国仲裁界一次高规格的盛会,也是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一场引人瞩目的盛宴。高峰论坛凝心聚智,为中外仲裁法律界同仁提供了共享共赢的广阔空间,为我们学习国际仲裁先进理念搭建了平台。同时,高峰论坛也是宣传中国仲裁的一扇窗口,是中国与国际仲裁界交流理念、分享经验、增进共识的重要通道,也是推动中外仲裁从共识走向实践、从合作走向共赢的良好契机。本次高峰论坛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会仲裁院以及国内外仲裁法律界的20余名专家发表了精彩演讲,有仲裁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学界代表等中外嘉宾400余人参会。与会专家针对国际商事仲裁新发展、国际投资仲裁等国内外仲裁界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进行了积极互动和热烈讨论,展开了富有成效的对话交流。会议就加强国际商事仲裁交流、深化务实合作达成了诸多共识,体现了各界人士对国际仲裁的重视和关注,寄予了业内同仁促进国际仲裁发展的共同期盼。
王承杰秘书长在致辞中对提高仲裁公信力的问题谈了以下看法:仲裁是当事人解决争议的一种合同性安排,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所达成的仲裁协议是整座仲裁大厦的基石。没有了当事人的选择仲裁的真实意愿,也就没有了仲裁。要赢得当事人的信任,让当事人在每一起仲裁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重要的是要铸造和提高仲裁公信力,这是仲裁的生命和灵魂。提高仲裁公信力,一是要不断完善仲裁法律制度,让仲裁法成为维护仲裁用户权利的“护身符”,成为市场主体信任仲裁以及维护仲裁信心的重要保障;二是要不断优化仲裁司法环境,牢固树立支持仲裁和友善仲裁的司法监督政策,为仲裁添上“牙齿”;三是要不断加强仲裁机构自身建设,建立一支公道正派、勤勉审慎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打造机构仲裁的“金牌名片”,确保裁决案件公正公平;四是要讲好仲裁故事,加强仲裁制度和理念的宣传推广,为仲裁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面向未来,贸仲委将继续积极推进中国仲裁法律制度的国际化和仲裁司法环境的持续优化;不断完善仲裁规则,紧跟国际仲裁最新发展动态;全面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仲裁员选聘机制、监督机制;不断提高仲裁宣传推介水平,办好“中国仲裁周”“贸仲杯”等品牌活动,打造中国仲裁与国际仲裁深度融合的高端平台;不断深化国际仲裁事务合作,扩大仲裁“朋友圈”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朋友圈,互学互鉴,共同促进国际仲裁事业的发展。
(根据会议记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