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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成功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新春座谈会
时间: 2018-02-05

 

2018年2月3日上午,贸仲委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新春座谈会在深圳成功举办。此次座谈会由贸仲委华南分会承办,来自粤港澳地区五十多名仲裁员、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贸仲委仲裁院副院长赵健以及各分会秘书长出席了本次座谈会。

本次座谈会由赵健副院长主持,分三个环节进行。首先,王承杰秘书长通报了贸仲委2017年工作情况,并发表了对2018年的工作展望。王秘书长介绍说,贸仲委受理的案件类型丰富,争议种类迅速灵敏地反映新兴经济业态,具有前瞻性。过去的一年里,贸仲委狠抓了办案效率,加快立案速度,加强程序管理,积极开发网上立案,探索在确保程序正当的前提下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分解工作,集中解决积压疑难案件,明确责任主体,建立有追踪、有效率的办案管理模式。2017年,贸仲委在加强信息化管理方面亦有突破,例如建设仲裁员园地,实行仲裁员信息披露,增强仲裁的透明度。2017年亦是贸仲委真正落成网上仲裁建设之年。在仲裁监督管理方面,贸仲委新设立了十几项与办案有关的制度规定。

王承杰秘书长指出,贸仲委不惧竞争,六十二年的仲裁历史是一份厚重的文化积淀与传承。同时,贸仲委应积极寻求与当地仲裁机构的合作与互相促进,因为仲裁界的竞争是小事,我们更应关注的是不同争议解决方式之间的竞争。展望2018年,贸仲委应当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肩负起促进国家经贸发展的责任,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服务。一直为贸仲委引以为荣的仲裁员队伍,将一以贯之地保障其专业性与纯洁性。在对外交流方面,贸仲委于2017年举办的国际仲裁周仲裁高峰论坛,已经成为国际仲裁交流的重要平台。在2018年,贸仲委有意借此平台举办贸仲委全球仲裁员大会,进一步提升贸仲委的影响力。

第二环节是仲裁员发言,主要围绕两大议题展开:第一,贸仲委如何在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作用;第二,对贸仲委工作的建议。二十余位仲裁员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郝丽雅表达了对贸仲委未来发展的期待,并提到,法院近些年的进步值得关注,贸仲委想要在新的竞争与挑战面前脱颖而出,最终的是依靠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采用现代化的手段管理、规范案件,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此外,针对类型化、典型化的案件,应当有相应规范确保裁决的一致性。前招商局总法律顾问王春阁提出,一带一路沿线投资的法律风险巨大,机遇与挑战并存,贸仲委应采取“走出去”的姿态。针对贸仲委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激烈竞争,他提出要重点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第一,处理好与中央主管部门的关系,如司法部、法制办等,加强联系、巩固根基;第二,处理好与地方主管部门的关系;第三,处理好与各地仲裁委的关系;第四,处理好与各地法院的关系。来自香港地区的仲裁员梁海明指出,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圈应有共同体的意识,并建议贸仲委带头制定大湾区仲裁规范,为大湾区仲裁提供共同的语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副总经理张加文指出,大湾区发展前景极佳,深圳作为国际商事活动的重要城市,对商事仲裁的需求巨大。同时,鉴于法院资源有限、调解适用范围有限以及深圳地区法院对仲裁事业的支持,贸仲委应当加强与法院的配合,从源头分流,并且增强与调解组织机构的密切联系,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来自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谭岳奇认为,在法院提倡案件分流这一形势下,贸仲委应当充分发挥其国际性、非地方性的优势,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对地方保护主义的担忧,从而使当事人乐于选择仲裁、选择贸仲委。在法律适用方面,仲裁机构与仲裁员应以更平等开放的态度面对外国法律,若确有适用域外法的必要,不应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一刀切阻隔域外法的适用。

另外,贸仲委华南分会前秘书长韩健、深圳市法制研究院所长周成新、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首席管理合伙人赖向东、中建钢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李志勇、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湘辉等多位新老仲裁员亦围绕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针对诸多重要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最后,王承杰秘书长对本次座谈会进行总结,表示与会仲裁员提出的建议既有针对顶层设计,又有具体到案件管理层面,对贸仲委的发展具有建设性的作用。贸仲委会致力于将这些建议转化为具体行动,建平台、抓重点,不忘初心、不负使命,坚持走国际化发展道路,积极发挥促进国家经贸发展的作用。同时,王承杰秘书长指出贸仲委的发展离不开仲裁员的支持,希望仲裁员肩负起责任,共同把贸仲委做大做强。本次贸仲委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新春座谈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