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bt365开户(贸仲委)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加快转型升级,放大功能作用,坚持独立、公正、高效的办案原则,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提升仲裁公信力,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2014年工作总结
(一)受理及审结各类案件数量大幅增加
2014年,贸仲委受理各类仲裁案件1610件,同比增长28%。当事人来自48个国家和地区。案件争议金额达人民币378亿元,同比增长55%。审结各类案件1432件,同比增长37%。在办案件1253件,同比增长15%。
贸仲委办理的仲裁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数量继续快速增长,标的额显著提高;二是大案要案数量增加;三是案件类型复杂多样,新类型案件增多,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对赌条款”效力的争议类型案件呈上升趋势,其裁决结果对金融投资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备受社会关注;四是当事人对于仲裁条款的约定更加多样化、个性化;五是外籍仲裁员参与办案增多。
2014年,贸仲委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受理各类域名争议181件,结案170件。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被正式指定为全球第二家(.me)的争议解决机构,并为六家新通用顶级域名提供日升期的争议解决服务,进一步扩大了贸仲委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服务范围。
(二)着力深化改革,加快放大功能作用,夯实制度基础
1.修订《仲裁规则》,提高仲裁服务国际化水平,发挥行业引领作用。贸仲委新《仲裁规则》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则吸收借鉴国际仲裁的最新成果,结合自身仲裁实践需要,增加多方当事人及多份合同仲裁的规定,提高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标的额,增设香港仲裁中心管理案件的特别程序,加入紧急仲裁员程序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程序设计,提高仲裁效率,节省当事人仲裁成本,体现国际仲裁的通行做法,发挥行业引领作用。新规则得到了国内外同行的一致好评。
2.修订《章程》,改革完善机构设置。贸仲委修改《章程》,明确贸仲委具有“参与、组织或协调公共法律事务”的职能,进一步扩大委员会的功能。完善贸仲委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明确“贸仲委设立秘书局和仲裁院”,秘书局负责处理贸仲委参与、组织或协调的公共法律事务和内部日常行政事务;仲裁院负责贸仲委案件程序管理、研究及市场拓展等业务工作。《章程》修订后,将有利于贸仲委内设机构在公共服务领域和仲裁服务市场化领域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提升贸仲委的影响和地位。
3.设立仲裁院,强化仲裁专业服务功能。贸仲委仲裁院于2014年9月26日举行揭牌仪式,正式成立。仲裁院自贸仲委新规则实施之日即2015年1月1日起依据新规则的规定履行案件程序管理等职能。
(三)完成新一届委员会和仲裁员换届工作,推进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新发展
2014年4月,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会)批准,贸仲委完成了第十八届委员会换届工作。新一届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更加有利于发挥扩大功能作用。委员会将继续坚持改革和发展的总基调,凝聚共识,提升在法律和国际规则制定及行业引领、协调、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014年5月,贸仲委完成了仲裁员换届工作。新仲裁员名册共聘任仲裁员1212名。其中,中国内地880名,占仲裁员总数的72.6%;香港53名,澳门4名、台湾18名;外籍仲裁员257名;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仲裁员占仲裁员总数的27.4%。外籍仲裁员来自世界41个国家和地区。换届后,仲裁员队伍的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专业素质明显提高,建立了一支更加国际化、高素质的专业仲裁员队伍。
(四)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发挥引领作用,增强国际话语权
1.成功举办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年会。贸仲委姜增伟主任、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等领导出席会议,著名法学家江平等参加会议。260多位全国仲裁战线的工作者和法学院校的学者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深入讨论了我国仲裁法学取得的成绩及不足。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把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建设成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仲裁制度体系的坚强理论阵地,成为服务仲裁事业发展的智囊团和思想库,成为开展法学研究、参与法治实践和培养法律人才的主要基地。此次会议彰显了贸仲委在仲裁领域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体现了引领、服务我国仲裁事业的重要作用。
2.举办新规则宣传活动。为发挥行业引领作用,扩大影响,以新规则发布为契机,以宣传推广新规则为抓手,推出贸仲委新规则“宣传推广月”活动。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上刊登新规则全文,发表专家对新规则的深度解读文章及贸仲委秘书长于健龙专访文章等,全面阐释新规则修订的背景及新内容。秘书局还在各分会所在城市举行十余场新规则巡讲活动,利用出访机会在瑞典、英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地举办研讨会,介绍新规则,宣传贸仲委国际化、专业化的仲裁服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依托担任国际仲裁组织领导人的角色发挥作用。利用贸仲委作为亚太区域仲裁组织(APRAG)轮值主席单位,贸仲委秘书长于健龙同志担任亚太区域仲裁组织主席及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理事等重要职务,在国际重大仲裁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修改,代表中国仲裁界发声,提升我国仲裁在国际上的话语权,不断促进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
4.以观察员和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身份参加联合国会议。2014年,贸仲委以观察员身份和应中国商务部邀请作为政府代表团成员先后5次派人参加联合国贸法会网上争议解决国际示范规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电子商务公约、商事仲裁示范法、投资仲裁透明度规则以及《贸易法委员会组织仲裁程序说明》等制定修订工作,代表中国在大会上发言,提出专家意见,积极发声,努力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切实履行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和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责任。
5.培养我国涉外仲裁人才,加快智库建设。大力开展仲裁法学理论和实践研究及教学活动,参与法学院校的仲裁教学工作,协助完成与人民大学合作开办的商事仲裁研修班的授课工作,启动贸仲委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商事仲裁方向硕士联合培养项目,共同培养既有仲裁理论基础也熟悉仲裁实践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与中国政法大学及国内十多家仲裁机构共同发起建立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借助社会教学科研力量,推动我国仲裁法学理论研究。举办第十二届“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组织来自国内33所高等院校法学院(系)代表队200余名选手参加赛事活动,培养院校仲裁新人及热衷于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涉外仲裁人才,为我国涉外仲裁法治建设发挥智库作用。
6.打造品牌宣传活动。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搭建仲裁交流平台,打造贸仲委宣传活动新品牌。本届“中国仲裁周”主要包括:第二届“中伦杯”全国商事仲裁征文大赛、国际商事仲裁系列讲座、仲裁的司法监督与支持研讨会、青年仲裁沙龙等活动。“中国仲裁周”围绕国际商事仲裁前沿理论和发展动态进行研讨,在推广商事仲裁、推进仲裁理论研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7.在国际舞台上展示重要影响力。2014年,贸仲委共有30个出国(境)团组65人次出访,涉及18个国家和地区。接待了52 批外国代表团。分别与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德国中欧仲裁中心、德国仲裁协会、瑞士仲裁协会、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等举办国际仲裁研讨会,推广并促进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充分展示了贸仲委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
(五)依法重组贸仲委上海分会、华南分会
2014年12月31日,根据我国《仲裁法》及国务院批复精神,贸促会决定重组贸仲委华南分会和上海分会。同日,贸仲委发布重组两分会的公告,重组后的两分会依据贸仲委《仲裁规则》受理案件。
二、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秘书局主要工作计划
1.研究编制我国涉外商事仲裁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我国涉外仲裁事业发展。邀请专家成立课题组,深入调研、分析国内外商事仲裁发展趋势,就我国涉外商事仲裁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意见,正确指导未来较长一段时期我国涉外商事仲裁各项工作。
2.发挥委员作用,引领我国仲裁行业发展。发挥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为仲裁行业发展出谋划策。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委员意见,深入调研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有价值的书面报告,提交有关决策部门或国内仲裁机构参考,促进我国仲裁发展。继续办好委员讲坛系列活动,邀请不同领域的委员或专家担任主讲嘉宾,围绕仲裁热点及企业防范风险等问题展开讨论,扩大委员讲坛的影响力。
3.跟踪研究国际仲裁发展形势,推进我国仲裁法治建设。认真总结和梳理我国《仲裁法》的成就与不足,积极参与立法部门相关工作,代表行业就民商事立法提出建议。重点研究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典型案例,总结贸仲委国际仲裁经验,为仲裁机构裁判案件提供参考。
4.积极协调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全面加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扩大其在全国仲裁机构的影响。建立与立法机关、人民法院、政府部门工作交流机制,畅通渠道,积极反映我涉外仲裁的呼声和需求。
5.主动服务我国工商、仲裁法律界。大力开展企业国际化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专项培训,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收集我国企业在境外仲裁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向我国外贸企业、“走出去”企业提示风险。继续举办“贸仲委”杯等具有影响力的赛事活动,培养涉外仲裁法律人才。根据需要,为国内地方仲裁机构培训仲裁员、制定规章提供技术指导。
6.加强与国际仲裁界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在仲裁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贸仲委作为观察员参加2015年召开的联合国贸法会第二工作组会议,作为大中华仲裁论坛主要发起人参加在香港举办的第六届大中华仲裁论坛,依托担任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理事及亚太区域仲裁组织主席等重要职务参与国际组织活动,代表中国仲裁界积极发声,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修改。加强与国际仲裁机构的交流,与外国仲裁机构等单位签订双边合作协议、深化合作,扩大在国外的影响力。
7.加强对仲裁员的培训和监督。继续做好仲裁员培训工作,提高仲裁员业务素质,扩大仲裁员业务交流会的参与范围。严格按照《仲裁法》、《仲裁员守则》等规定对仲裁员进行监督,督促仲裁员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保证仲裁员办案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仲裁院主要工作计划
1.严格程序管理,狠抓办案质量。认真按照新《仲裁规则》办理案件,切实落实《仲裁员办案指南》、《首席仲裁员办案指南》和《秘书人员办案指南》,加强裁决书核阅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强化服务管理,保证裁决质量。
2.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贸仲委内设机构及职能的调整,及时修订完善《仲裁员指定程序指引》、《案件抽查办法》、《裁决书核阅办法》等业务管理规范,加紧制定《案件审理方式指引》、《业务流程管理》等业务规范,为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3.加强业务研究,举办业务交流活动。加强对贸仲委新仲裁规则的研究,形成一定的研究成果,指导仲裁员和经办人办理案件。充分发挥贸仲委在学术研究方面的作用,深入探索仲裁程序的国际化,推进案件审理方式的改革,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调研,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理论指导实践,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继续办好“贸仲委投资争端仲裁员沙龙”、“贸仲委建设工程仲裁员沙龙”、“贸仲委金融争端仲裁员沙龙”、“中国建设工程法律与争议解决高端论坛”等活动,集合精英专家,专门研究新领域争议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指导办案实践工作。
4.加强宣传推广工作,落实仲裁条款的签约率。着重加强在金融、建设工程、公司兼并重组等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的宣传力度,推广落实贸仲委仲裁条款。积极走访有关商协会、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企业等部门,加强与国际仲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继续举办“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参加定期召开的“香港仲裁周”研讨会,宣传推广商事仲裁等争议解决方式,拓展国外仲裁市场,努力巩固自身在国际仲裁领域的地位。
5.不断丰富服务手段,拓展服务范围。以新修订的《金融争议专业仲裁规则》、《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网上争议仲裁规则》实施为契机,推进调解、电子商务网上仲裁、建设工程争议评审等多元争议解决服务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