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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贸法会第47届年会情况报告

报告人:陈建、李云  贸仲委秘书局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贸法会”)第四十七届会议于2014年7月7日至18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贸法会51个成员国、17个观察员国、16个政府间组织和30个非政府组织参加了此次会议。bt365开户(以下简称“贸仲委”)派陈建同志参加由我国商务部牵头组织的中国政府代表团、派李云同志作为贸仲委观察员参加了会议。

在仲裁和调解领域,本届会议审议了《投资人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度公约》(“透明度公约”)草案,听取了第二工作组(即仲裁和调解工作组)关于透明度公约的适用范围、解释、《贸易法委员会透明度规则》的使用、保留、生效等问题的报告,并最终核准了透明度公约草案。本届会议还讨论了大会秘书处提交的1958年《纽约公约》指南的草案,并特别审议了该指南的现状及公布方式。

此外,大会还分别审议了贸法会其他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度报告,并就法律改革技术援助、促进可确保贸易法委员会法规统一解释和适用的方式方法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此次会议所审议的透明度公约,是国际投资保护领域的最新发展与实践,其旨在规范外国投资人与东道国间就执行投资条约而进行仲裁的行为。随着我国近年来吸引外资及对外投资的数量逐年增加,我国所签订双边投资保护条约的数量位居世界第二,因此,对于国际投资保护领域的基本理念和最新进展必须加以充分重视和深入研究。贸仲委通过派员参加此次贸法会年会,参与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以及与此相关的透明度法律标准等方面规则的制订,不仅有助于保障我国投资人的合法财产权利,鼓励我国企业积极发展对外投资,对于我国完善相关的仲裁法律,与国际通行的仲裁实践进一步接轨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是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最重要的国际公约,其极大地便利了仲裁裁决在国际范围的强制执行,促进了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和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此次会议上审议的《纽约公约》指南旨在促进对《纽约公约》的深入理解和统一解释,解决《纽约公约》执行中的法律不确定性问题,进一步落实外国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效力。贸仲委参与该指南的制订,无疑将大力推动我国涉外仲裁的发展,促进我国适应国际经济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并为我国仲裁立法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贸仲委多年来一直作为由我国商务部牵头组织的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与贸法会年会和工作组会议,并自2009年以来以非政府组织身份积极参与贸法会会议,保证并实现了我国仲裁机构在国际仲裁和国际调解法律规则制定中的发言权。